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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07名高层次人才

2013-06-15 09:33:05| 来源: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吉林人才网()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经济信息网(发改委)()、吉林省教育厅网站()、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吉林省林业厅网站()、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吉林体育学院网站()、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网站()、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科联)网站()、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吉林省节能评审中心人事处)

043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0431—(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

0431—(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0431—(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

0431—(吉林体育学院人事处)

0431—(中共吉林省委党校人事处)

0431—(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0431—(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

附件2: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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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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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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