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原县2013年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人员的补充说明
各位考生: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特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中符合加分政策的情况予以说明。
1、对符合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的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加分政策。
2、服务期满后3年内(2010年以后),以上六类考生报考县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增加10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增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相应笔试成绩再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交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4、证明材料上交时间为7月4日—5日,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434室。
汤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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