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由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受理报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通知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方面,时间初步定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报考辅助文秘人员采取现场撰写申论、会议讲话稿和经验材料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辅助检察工作人员采取笔答检察工作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由我院根据报名和笔试情况确定中公,考生面试顺序按招聘的岗位由现场抽签形式决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评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结合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人数较少时,也可全部考察)。入围人选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同本人集体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招聘手续
考察结束后,结合考生成绩、考察情况,经院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在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相关手续。
四、用工形式与待遇保障
1、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招聘人员与萨尔图区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务用工合同;
2、工资待遇:招聘人员享受工资待遇为每月1200元人民币;
3、社会保险:享受医疗、养老、工伤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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