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的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的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及高级职称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学术成果高者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及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基层单位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通过学校考核的应聘人员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学校统一组织到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试中心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大庆师范学院主页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七、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包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0097,0459-5510037
电子邮箱:dqsyzp@126.com
网 址:http://www.dqsy.net/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451-87130400;0451-87130460
附件: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3月22日
原标题:大庆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http://www.dqsy.net/info/1067/7367.htm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