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和评卷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公布笔试成绩。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前,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各设岗县(市、区)的面试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有关面试考核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参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面试考核办法与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2〕63号)规定执行。
(四)体检
1.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形成总分,按照设岗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市、区)统一组织。体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负责将体检结果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并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内。
(五)拟定招聘人选
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按照体检合格人员初步拟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若拟招聘人员按设岗计划出现空额或缺额,要在参加设岗县(市、区)本学科面试考核的申报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并通知被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若补录后完不成招聘计划的,由鸡西市教育局会同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考本市其他设岗县(市、区)的相同学科并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调剂。
(六)岗前培训
拟聘“农村任教”人员要接受上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岗前培训由鸡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内容、办法参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具体要求执行。
(七)签订协议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任协议书,规定用人单位和拟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约定最低工作年限3年。设岗县(市、区)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及时通知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任协议书。
(八)办理落编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任协议书后,由各设岗县(市、区)所在的市(地)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落编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制度进行管理。
(九)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并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五、招聘纪律要求
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鸡西市人社局,;咨询电话:鸡西市教育局, 。
附件:
1-1.黑龙江省鸡西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设岗计划申报表(小学阶段)
1-2.黑龙江省鸡西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设岗计划申报表(中学阶段)
鸡西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7日
原标题:鸡西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jixi.gov.cn/ggxx_2781/202011/t20201117_182605.html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