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根据《关于启动黑龙江省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51号)和《关于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的通知》(黑教学函〔2020〕230号)文件精神,现就招聘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聘任上岗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4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鸡西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小学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放宽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程度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取得相应层次师范类学历和学位证书。
6.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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