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专栏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
(2)《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3);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5)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等证明(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应聘须知,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每名应聘者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3)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2日。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③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④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1. 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专栏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②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
③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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