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百所中西部高校之一,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部),83个本科专业,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美术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世界史、物理学、生物学、地理学共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8个专业硕士学位培养类别。我校材料科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学校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领军人才梯队。(学校简介详见)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名额:19人(其中辅导员A岗为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11人,要求为男性;辅导员B岗:8人,性别不限)。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中共党员。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年龄要求:1992 年6月 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全日制统招2020年、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须在2021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本、硕毕业学校均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校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社团联合会主席、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外,以上任职均不含副职)一年以上,有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六)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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