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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黑河市第一中学招聘6人公告

2020-10-23 09:26:22| 来源:黑河市人民政府

为满足高中新课程改革需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黑河市第一中学需求实际,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河市第一中学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河市市直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

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2日至2002年10月21日间出生,含当日);

5.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

6.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2.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3.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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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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