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建华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一)择优打分
受疫情影响,采取择优打分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报考资格并结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以有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经历、师范类毕业生、高学历、专业对口、教师资格证等要素择优打分,按岗位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并于8月17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
考试分为学科试讲和答辩(术科测试)两个环节,均实行百分制。学科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答辩(术科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学科试讲成绩×60%+答辩(术科测试)成绩×40%。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1.考试内容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考试内容为学科试讲与术科测试;其他学科考试内容为学科试讲与答辩。
(1)学科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课程理念、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设计、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试讲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试讲时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笔,试讲课题为报考学段本学科教材。学科试讲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2)术科测试。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术科测试内容为男女100米测试,足球、篮球、排球任选一项进行技能展示。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术科测试内容为速写,所需用具自带。报考音乐专业的术科测试为器乐独奏(钢琴以外器乐自带)、独唱(可自弹自唱或自带伴奏)。
(3)现场答辩。答辩内容为自我认知、对教育教学的认识程度、解决教育教学常见问题的能力等。答辩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答辩成绩当场公布。
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当场抽取抽签顺序号及考试顺序号,并按抽取的考试顺序号,逐一进行现场试讲、答辩。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公示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核人选,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优先聘用,否则以学科试讲成绩高者作为进入考核人选。
(三)考核和体检
由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小组负责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者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相关规定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被视作体检不合格。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人员落编后如有空岗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建华区教育系统编制管理,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相应待遇。
2.聘用的在职在编人员职称,享受原有单位职称待遇,不受聘用单位岗位职数限制。
3.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建华区外工作。
七、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建华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特别提示:
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外省报考者抵返我省前,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报考者,应提前向招聘机关申报,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境外返回报考者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35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报考者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报考者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建华区教育局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此公告由建华区教师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建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
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
2020年8月4日
原标题:齐齐哈尔市建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qhr.gov.cn/News_showNews.action?messagekey=20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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