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中小学校教师需求,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长庚小学校、第二十八中学校东校区均隶属建华区教育局,财政全额拨款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教师4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育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精神病史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建华区在编教师。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
2.报名时间:8月6日09:00—8月14日17:00
3.报名需上传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学位证、电子学历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有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后考证人员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2);
(4)普通话等级证;
(5)大学新生录取名册(因疫情原因无法取得的提交承诺);
(6) 大学或工作期间获奖情况;
(7)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5比例择优确定拟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如有岗位达不到1:3报考比例,经用人单位确认为紧缺岗位的可经市人社局批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非紧缺岗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先上岗的应聘人员需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证书,否则试用期满后解除聘用合同;
(5)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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