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8:00至6月18 日(星期四)18:00,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者须填写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真实信息,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应聘者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网页“下载”处下载,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后按规定操作。上传照片须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
3.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必须与个人身份证信息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完整报名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及时查询)。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者视为放弃;应聘者在报名最后1日提交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资格审核工作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报考自治区2020年“特岗教师”的可以兼报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但必须是同学段(级别)、同学科,笔试使用同一试卷。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笔试前一周之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7月26 日(星期日)14:00-16:30。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笔试加分政策。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应聘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
(四)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自治区“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各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8月中旬公布,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设岗县(市、区)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对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市、区)教育等部门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门户网站(见附件2)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编制、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并制定面试方案,提前两周报自治区教育厅“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二)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已面试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不得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
(三)面试方式由设岗县(市、区)教育等相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评测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心理健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四)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需提前一周通过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以打电话、发信息的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对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面试形式的,须明确告知应聘者,同时做好通知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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