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株洲市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株洲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学校情况简介
招聘学校情况请访问株洲教育网 “直属学校”链接。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78个,招聘计划19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面向2020届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详见附件1,面向社会其他人员公开招聘详见附件2,防疫须知详见附件4)。
六、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教育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七、招聘方式
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
(一)面向2020届毕业生公开招聘
1.招聘对象:招聘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的2020届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本科生;市二中小学部还可招聘其它师范类一本高校2020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生。
2.报名:
(1)报名条件:年龄在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2020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须处于同校同专业的前50%。
(2)报名材料:
①《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3)。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