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批准拟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批,凭审批机关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期间,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对聘用的2020届及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632—。
大学生退役士兵政策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
推荐: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