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
具有硕士学位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和具有硕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员只进行面试。笔试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低于60分不予聘用。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综合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学校会议研究,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内容:
教师岗位、会计专业岗位、教务处管理岗位: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时事政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
其他岗位: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时事政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与答辩、实践操作、科研测评等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不再使用其它方式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的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的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及高级职称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相关信息请适时登录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题查询,网站地址:。
八、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考核
学校组成考核组对通过考试和体检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二、几点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三)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五)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校人事处)
联系人:张东东 彭亚骏
网 址:
电子信箱: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邮 编:157011
监督电话:(校纪检委(监察处))
黑龙江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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