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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考中公安工作内容考哪些

2020-02-05 09:46:57| 来源:伊春中公教育
公安法制建设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基石,是全面提高公安工作水平的重要支撑。公安法制工作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为出发点,以立法工作科学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管理现代化为目标,全面加强、深入推进公安法制建设,为新时期新阶段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执法服务、法律支持和法制保障。

公安法制工作包括公安机关内部的法律事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行政案件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等。

公安法制工作主要内容有:研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协调起草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专项调查、专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指导、承办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参与刑事司法协助、引渡条约、国际警务合作和重大涉外案件处置等法律事务;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各级公安机关决定由法制部门承担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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