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21日上午 7:30-8:30,
地点综合楼一楼大厅(须携带身份证)。
2.笔试时间:9月21日上午9:30—11:30(8:40开始入场拍照),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急需、短缺专业的岗位,经学院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它相近岗位参加应聘。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得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及提交其他材料:9月26日8:00-16:00,新教学楼652。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形式。根据所学专业和应聘岗位要求进行试讲和板书演示。试讲所用教材应为本专业近三年的高等院校本科教材。面试时间在20分钟以内。
(2)管理岗位采取综合面试形式。
4.评价方法:实行量化打分方式。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拟聘岗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及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九、体检
公示结束后,由学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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