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试卷除高中语文和小学语文岗位含有作文题以外,其余岗位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在7月5日11:30前,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知识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柳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柳河县教育局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信网学历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须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到柳河县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
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面试形式详见附件)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由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柳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柳河县教育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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