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应聘志愿(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应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填写报名信息时,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任教学科且只能填写一个应聘志愿,同时填写是否参加志愿征集的信息。应聘志愿为初中招聘岗位的,征集志愿时只能填报初中招聘岗位;应聘志愿为小学招聘岗位的,征集志愿时只能填报小学招聘岗位。
2.省内高校毕业的报名人员须填写本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可在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网()“综合查询”中的“报到证查询”栏目查知。
3.报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分辨率200DPI以上,翻拍无效):
(1)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寸)。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4)教师资格证(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交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证明材料,或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
(6) 其他证明材料(如姓名更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已办理违约手续等)。
4.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报名期间不采集报名人员的联系方式,个人联系方式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采集。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网上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的招聘工作环节。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与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上传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隐瞒有关情况或信息、提供虚假错误的材料或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名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我厅将于5月13日公布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陆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应于5月22日至24日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设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评卷考生答题须知》(附件3),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考生自备蓝色或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答题工具。
2.时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点设长沙市。报名对象所在知识、考室及座位号见笔试《准考证》。
4.报名人员可于6月3日起上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报名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特岗办)申请查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6月3日-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原则如下:
1.全省统一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当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1.5倍时,核减招聘计划数,然后分学段分学科按1:1.5比例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调整核减的招聘计划数。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原则上调整到笔试人数较多的学科。计划调整后,按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1:1.5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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