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坚决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
目标任务: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补齐教育发展短板。
工作措施: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台账化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无一人因贫失学辍学。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强化贫困地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健全资助工作机制,落实资助,做到各学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16.推行中小学校“四零”承诺
目标任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管理规范、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
工作措施:从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四零承诺,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生态。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责任主体。建立督导检查和评价机制,强化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念,形成家校共育的教育氛围。
三、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7.加强教育改革统筹谋划
目标任务:加强教育综合改革省级统筹,确保教育改革上下联动、全省一盘棋。
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出台《黑龙江教育现代化2035》《黑龙江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黑龙江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2019年黑龙江教育“奋进之笔”攻坚行动专项方案》。继续推进高校后勤整改工作。积极推进农垦教育行政职能及义务教育学校属地移交工作。
18.稳妥推进高考改革
目标任务:探索完善适应新高考新课改措施机制,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启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
工作措施:充分借鉴试点省份经验,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加强改革条件保障和宣传引导。继续开展普通高中探索高考综合改革实践路径相关项目,启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新课标、新教材培训。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推进高校招生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19.推进教育评价方式改革
目标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评价方式。
工作措施:积极参与国家教育评价相关领域的调查研究。完善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测评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立足省情教情探索创新高校学科专业评价方式。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健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科技评价体系。
20.深化教育管理方式改革
目标任务: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工作措施:抓好《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推进落实《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的若干意见》,赋予科研人员更大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推进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序稳妥推进省直学校资源整合。统筹规范督查坚持考核工作。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21.有效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目标任务:加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结果刚性运用。改进教育督导方式。加强教育督导评估机构、人员、职能、机制、保障条件等整体建设。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做好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各项迎检工作。做好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中期监测评估工作。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启动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对热点难点问题和国家要求的项目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22.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目标任务: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法律制度和政策支持体系。强化对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差别化政策支持体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法》。
2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目标任务:做好省级教育立法工作,抓好执法关键环节,推动依法治校。加强普法教育。
工作措施:推进《黑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地方立法进程。提高全省教育行政人员执法意识和能力,加大对教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重新梳理确定教育厅行权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加大对下放权力的监管和服务。推进学校制度建设和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探索建立高校章程实施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的法治培训、考核。开展好“学宪法、讲宪法”等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活动。编写符合本省实际、有特点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及“法治教室”建设。
24.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目标任务:高质量推动与俄高水平院校机制化合作,巩固对东北亚教育合作基础,拓展对欧洲、北美等发达国家交流渠道。打造“留学龙江”品牌,鼓励学生双向流动,持续深化人文领域交流。
工作措施:在《教育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框架下,推动“一带一路”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立项及成果,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承担国家教育援外项目高校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倡议需求,带动我省其他高校参与教育走出去。积极参与打造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以中国政府奖学金和来华留学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为牵动,继续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比例,支持我省学生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名高校留学,鼓励学生双向流动。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内空白、紧缺学科专业,着力推动相关高校与圣彼得堡国立大学、莫斯科苏里科夫美术学院和圣彼得堡国立音乐学院合作持续深化,加大对拔尖创新人才、国别区域研究人才和非通用语种等国家急需人才的培养力度。整合优质资源扩大人文交流,统筹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公派出国留学、来华留学、孔子学院建设等工作,打造中外人文交流品牌项目。
25.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目标任务: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建平台、优环境,留住吸引聚集更多高层次创新人才。
具体措施:启动实施黑龙江省“头雁”行动,实现“固巢留凤”和“筑巢引凤”。修改完善《“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推进落实省属高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严格执行高校人才流动报告制度,加强高校人才政策宣传力度。健全完善高校人才工作领导体制。
26.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目标任务:加强全省教育大数据建设应用,提升教育信息素养,加强数字教育进校园审核监管。
工作措施: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优师”活动。推动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召开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会议,加快中小学开展数字校园、智慧校园、未来教室的建设与应用。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引导高职院校加强教学资源库、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和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继续开展龙江共享“课堂”系列活动,让优质教育资源与教师更多惠及龙江广大师生。建立数字化资源进校园监管机制。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7.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目标任务:严格贯彻执行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强化对师德失范行为的监督查处。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事项准则,制定出台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继续强化和完善我省师德建设相关制度建设, 深化师德失范综合整治,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巩固师德“一票否决”政策落实。出台“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大力宣传师德优秀典范、师德师风楷模,推选全省中小学“四有”好教师,评选省级师德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工作。
28.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
目标任务:落实好“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加大省级培训实施力度,强化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渠道,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工作措施:继续实施“国培计划”项目,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大省级教师培训计划项目,全面开展并落实教师“十百千”工程。强化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五年行动计划》《黑龙江省中小学校长“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加大2019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力度,重点向农村薄弱学校和村小学倾斜,优先补充音体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继续加大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力度。健全和完善校长教师交流激励保障机制,解决交流轮岗人员交通和生活补助、加快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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