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点2019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重要讲话和考察我省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四个服务”目标方向,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工作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攻坚克难,推进“奋进之笔”,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科教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系统开展德育工作
目标任务:管好用好国家统编教材。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建立德智体美劳教育有机融合、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工作措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马工程重点教材。推进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使用全覆盖。修订《黑龙江优秀精神教育读本》。落实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及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进四信”专题教学。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指导高校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和教育活动。推进大中小学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体化行动。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召开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选树推广中小学德育典型和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案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文化艺术进校园、文明校园创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研究制定在大中小学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具体办法,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加强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
2.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体育美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生近视防控,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教育。
工作措施:落实《新时代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高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和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办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开好第三届学生冬季运动会和第十七届学生运动会。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量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测评系统》。指导高校健全完善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机制,不断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3.大力加强劳动教育
目标任务:采取适应当前环境和条件的有效措施,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劳动教育,组织劳动实践,全面构建劳育政策保障体系。
工作措施:落实加强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和劳动教育指导大纲。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遴选第二批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遴选省级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家务劳动、校园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
4.切实强化家庭教育
目标任务:明确家长主体责任,发挥学校指导作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工作措施: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作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密切家校合作。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用好家长、学校指导手册。
5.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目标任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深化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改革。
工作措施:指导各地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出台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和作业量管理意见。推进中考命题改革。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和学生在校学习效率。鼓励各地多渠道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有效解决课后“三点半”问题。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二、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6.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目标任务:2019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2%左右,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5%左右。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制度。加强幼儿园监管和业务指导,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工作措施:继续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制发我省《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所以上。进一步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推动建立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机制。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大无证幼儿园整治力度。实行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继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开展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7.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
目标任务:缩小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加强城镇学校建设规划,扩大学位供给,多措并举加快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大校额。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工作措施:研制义务教育发展规划(2019-2023年),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出台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标准,切实办好两类学校。启动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区)建设和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指导各地“一县一策”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因地、因家、因人施策。依托寄宿制学校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继续开展“大手拉小手”关爱活动。落实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
8.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
目标任务:启动普通高中学校现代化建设,保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中有升。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工作措施:落实《黑龙江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启动普通高中学校现代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建设和改造。深入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创建工程,支持和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办学。大力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不断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
9.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目标任务:强化省级统筹发展职业教育责任。围绕“六个强省”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
工作措施:编制并实施《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制定《黑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建设指导意见》。继续推进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推进“一校一品”特色发展。制定中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推进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强首批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推动省部共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标准》。启动实施1+X(学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制度试点。继续实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完善“3+2”中高职贯通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办好龙江职教大讲堂。
10.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分类发展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工作措施:以省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转型试点为牵引,推动高校转型发展。推进“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2.0”等“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制定《黑龙江省高校一流本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实施高校高水平基础研究计划,加强前瞻性战略性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探索推进省部共建军民融合发展机制,支持高校参与军民融合发展试点及示范高校建设。建设科技学术创新平台。实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计划。落实《关于深化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修改完善《黑龙江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强化研究生培养创新与实践基地建设。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大双创平台建设推进力度,完善保障和支撑体系。加快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送毕业生到企业行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开展就业创业服务。
11.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
目标任务:加强建设宏观指导,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加大人才稳定力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工作措施:加强“双一流”建设监督指导。完善“双一流”考核评价体系,落实黑龙江省《关于高等学校加快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和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统筹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创新体系建设。实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创新支持计划”。积极推进省部共建“双一流”工作。
12.办好特殊教育
目标任务: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提升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
工作措施: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出台落实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指导意见。召开全省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推进会。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医教结合、综合康复”实验工作。
13.加快发展民族教育
目标任务:继续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民族教育办学特色和水平,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全省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不断提升。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教育部加强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民族文化教育基地学校建设。组织开展全省民族教育文化展示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工作。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做好年度少数民族招生和高层次骨干人才资格审核工作。加强内地新疆高中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做好教育援疆援藏工作。
14.办好继续教育
目标任务: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创新发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推进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
工作措施:优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布局,规范办学行为。引导县(市)开展“县、乡、村”三级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络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学分银行”平台,开展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支持各市及县(市、区)建设学习型城市,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表彰百姓学习之星、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做好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推荐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教育系列活动展示。做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管理人员、教师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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