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根据专业类别给予科研启动经费5—15万元的支持,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享受校内每月1000元博士学位津贴;
(4)课时费享受讲师待遇,达到副教授评审条件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为副教授;
(5)配偶如需要安置,配偶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安排到教学、教辅岗位工作;其配偶为本科学历的,可安排到教辅岗位工作,配偶合同期限与本人一致。
5.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除享受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和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外,可依据《绥化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请面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密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
报名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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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绥化学院2019年补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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