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9、往届毕业生提供保管档案证明。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供信息和相关材料,报名时往届生现场网上进行学历认证和教师资格确认。凡发现应聘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人才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四)能力测评。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实际到达测评现场人数产生竞争的条件下进行该岗位能力测评,如实际参加测评人数少于或等于引进计划人数时,视情况缩减聘用人数。能力测评采取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能力测评满分100分,其中:说课70分、答辩30分。
(五)拟聘用人选确定。按照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出现同一聘用岗位能力测评成绩并列时,说课成绩高的优先聘用。能力测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并对档案进行审查。
(七)体检。根据能力测评成绩,按实际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八)公示。根据能力测评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肇源县政府网站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用人选为往届毕业生,县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到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拟聘用人选为应届毕业生的签订三方协议,待2019年如期毕业后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县事业编制管理。
2、引进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和调转,如违约按照《肇源县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规定缴纳违约金。
3、引进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4、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家费,并给予婚前食宿补助每月400元;符合县人才办管理的其他本科学历引进人才给予婚前食宿补助每月400元。
五、其他事宜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 邮箱:
附件下载》》》
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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