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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郴州市苏仙区招聘教师63人公告

2018-06-08 14:40:24| 来源: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苏仙区行政中心三楼苏仙区教育局0318会议室。(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市内乘22路、105路到苏仙区行政中心站下车即到;市内乘59路、108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27路、3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联系电话:0735—。

4.缴费。凭审核通过的《2018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交纳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100元,实行现金缴费,开具发票,完成报名。

5.领取考证。2018年7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有效身份证到苏仙区教育局0343室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

(3)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苏仙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取消招聘岗位将于6月27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29日16:00前前往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0308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票据退还报名费,逾期不再办理改报、退费。7月3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好《2018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1份。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②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非2018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报考高中体育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毕业生成绩表一份,并进行现场确认;③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县市区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④资格初审合格后,需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粘贴在报名表上),同时提供同底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将电子照片传至邮箱或用U盘拷贝,电子照片命名为:报名序号+姓名.jpg);⑤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需审查资料必须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两科(一套试卷),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占3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7月下旬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相关规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从到低分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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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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