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巴南区公开遴选公务员28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巴南区2018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有8个单位遴选28人,具体职位见《2018年上半年巴南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各级机关中(均不含巴南区)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4.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法律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职位;报考人员与遴选职位所在的部门(单位)现职处级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相关遴选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未达到考生所在地区或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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