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巴音郭楞州博湖县教育系统招聘人员200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博湖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招聘200名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专院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无宗教信仰,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底前提供毕业证原件)。
6.专业要求:详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招聘考试专业目录》。
7.学历要求:学前教育阶段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8.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9.教师资格要求: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10.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包括有吸毒史人员);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近三年在公务员考录、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招聘(含各类事业岗考录)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被取消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共招聘200名(幼儿园60名、小学80名、初中30名、高中30名),具体岗位见《2018年新疆博湖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详细信息可登陆博湖县党政信息网查看()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为方便内地考生,成立3个招聘小组,分别赴甘肃、陕西、河南、四川、贵州、广西等地招考。凡未参加内地考试的考生,统一在新疆博湖县知识进行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9︰30-6月20日19︰30(北京时间,下同)。
前期已通过网络或现场进行报名人员,经工作人员核实后,不需再次报名,具体相关事宜以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办电话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邮箱:;
(2)现场报名地点:内地考生可到甘肃、陕西、河南、四川、贵州、广西等省任何一个省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关注QQ群),也可以在新疆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一楼报名。
3、报名资料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填写《2018年新疆博湖县招聘教师报名表》,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和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学籍证明(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蓝色渐变标准彩色照片2张,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018年博湖县招聘教师考察政审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所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4、相关费用:此次招聘免收报名费。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准考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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