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主页。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及对象(附件)
(二)招聘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高等学校辅导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学生管理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以及较强的文字表达及综合能力;
4、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
下列人员报考不予受理: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5)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且试用期未满的人员;(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考试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齐齐哈尔市民航路566号(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行政办公楼一楼人事处)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将报名材料发至学校邮箱(),或携带相关材料到招聘现场直接报名。学校招聘办公室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学校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审定。
报名需提交材料:
(1)《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
(2)本人户口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已迁到就读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卡片);
(3)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电子版1寸免冠照片,用“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至邮箱:;
(5)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6)2018年毕业生需要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及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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