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职位
(一)选调公务员
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选调工作人员75名。选调范围为:从哈市市直单位选调50名,从哈市各区、县(市)直单位、乡镇(街道)选调25名。分别为执纪审查和监督、文字综合、组织人事(劳资)职位。
(二)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市执纪审查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25名。选调范围为:从哈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财务管理职位3名、其他管理服务职位22名。
二、报名条件
(一)选调公务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公务员身份,正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执纪审查和监督职位人员具有纪检监察、公检法司及审计、财税工作经历,文字综合职位人员具有文字综合工作经历,组织人事、劳资职位人员具有组织人事、劳资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或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正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4.财务管理职位应为财会专业毕业,具有3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5月23日—5月29日,9:00—12:00、13:30—17: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森林街37号。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干部本人填写《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登录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为:)或哈尔滨廉政网(网址为:)下载。
(2)选调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
(3)编制证明、《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及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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