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龙凤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大庆市所辖机关事业单位(含四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在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等同类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0人。其中,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2人,事业单位从事公务人员35人。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报考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报考事业职位须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事公务干部身份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纳入行政、事业编制。
6、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尚在试用期的,省选调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属于《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禁止或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6月2日至6月3日8:30—17:00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龙凤区政府一楼会议室。
(二)需要提交资料
1、报名登记表(粘贴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2、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
3、报考相应岗位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干部身份证明及本级编制部门出具盖有公章的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管理权限部门公章)。
4、按照选调职位计划“专业、选调单位部门、选调后从事工作”要求,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取最长或需要的时间段。
5、现职科级干部报考选调岗位,须同意放弃科级职级,并填写承诺书。
6、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有关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党委、政府以及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业务部门评定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提交3张2寸照片及电子版(与登记表粘贴照片同版,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不超过200k)。
以上材料按照公告顺序排列,一式一份。
(三)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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