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查询审查结果。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报名信息输入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18年4月1日12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2018年4月2日12时。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4月12日9时至2018年4月15日9时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9:00—10:30。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告及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要求,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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