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沈阳大学等4所市属高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沈阳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等。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3月29日至2000年3月2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3月28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规定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岗位对招聘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特殊要求组织实施。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9时至2018年3月31日12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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