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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省大连庄河市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2-07 13:06:20| 来源:黑龙江中公教育

选调的具体人数、职位和资格条件等信息在庄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庄河市公文传输网站以及庄河发布微信公众号zhspub进行公布,参选人员可登录查询。

对《2018年庄河市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明细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名人员与选调单位联系咨询。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可在职位计划表中查询。本次选调有关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二)报名

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2018年3月5日8:30起至3月12日16:30止。参加选调人员需要打印《2018年庄河市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所在单位需在“所在单位意见”栏中说明被选调人员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同时签署是否同意选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本人须注明是否服从组织调剂。然后将《2018年庄河市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成PDF格式,按照选调部门类别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2)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按照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者由选调单位对其电话告知进入下一环节的时间以及地点。

庄河市委组织部邮箱:;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

庄河市公安局邮箱:。

(三)组织选调。选调采取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调剂、组织考察、体检、组织决定等方式确定人选。

1、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此次选调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同步的方式进行;

(1)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且现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人员,需要携带打印好的《2018年庄河市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份)、人民警官证(报名公安局者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三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份),工作经历证明(职位需求,三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未被选调者,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2)领取准考证。由庄河市委组织部和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现场资格审查场地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评参选人员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以及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参选人员不予选调。面试成绩相同,以7名考官给予分数总分合计后,者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要求:面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组织考察:依据选调者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试分数依次递补做为考察对象。组织考察以谈话和查阅档案方式进行。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公务员任职年限;二是(主要)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德、勤政廉政、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三是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其中没有被录用为公务员和未被任科员前,不论在企业还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均视为称职,任科员后按所在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定等次为准(档案记载)。

考察方式:一是组成考察组,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各选调单位担任;二是考察组分别到考生档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单位阅档、谈话。

4、组织调剂(公安局职位不参加调剂): 组织考察后,未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重新排序,进入组织调剂程序。

(1)按照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的参选人员优先选择职位,直到空缺的计划选调职位额满为止。

(2)用人单位和参选人员共同协商达成意向后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5、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公示:经考察和体检后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报告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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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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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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