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2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进入面试考生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但进入面试人选不得超过招聘岗位人数1:5,如超过这一比例的,专业知识高的优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内容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校相应教材,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各项成绩的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时限内,不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八、政审、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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