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复审通过人员,经业务部门审核、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六、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平 红 联系电话:
网 址:
E-mail: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发区新发路5号
邮编:163319
监督电话:(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检委)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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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 学生处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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