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9月7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16楼1612室)。
联系人:杨雪莲、杨宇
联系电话:
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7年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表》(表格格式不得改动,正反面打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蓝底)3张。
(二)资格确认
资格审核员将审查确认结果当场告知报考人员。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具体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告知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对报考人员在资格条件方面存在异议的,由工作人员负责解答。
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16楼161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一科,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
笔试日期拟定于2017年9月13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市委政法委发放的《市委政法委公务员公开遴选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二)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数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内容和方式针对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由市委政法委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组织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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