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务员公开遴选1人公告
根据《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齐人社发[2017]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齐人社发[2017]26号)要求,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市委政法委)开展2017年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市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督查办公室科员1人。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及县(市)公安局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4日,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含试用期);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不限;
6、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书;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统招硕士和博士学历的公务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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