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与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考察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能力素质是否与遴选职位匹配、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各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照1:1的比例集体讨论决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对进入体检名单人员进行体检,标准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由遴选(选调)单位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选调)人员名单由招考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遴选(选调)单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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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7年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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