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遴选(选调)的注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9月7日09:00--9月11日17:00登录网站(),点击“2017年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登陆注册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网上进行,由遴选(选调)单位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公布的遴选(选调)基本条件和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等资格条件,及时对照片和报名申请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请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人员会尽快将仲裁结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报名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三)缴费确认。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2017年9月7日09:00--9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20日09:00--9月22日15:00登录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选调)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选调)计划。特殊情况,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必须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网上进行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限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选调)条件的职位。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以百分计,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具体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进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数与各招录单位申报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公务员遴选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持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该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遴选(选调)单位上报并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缩减、合并遴选(选调)计划或调整开考比例。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个别职位需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哈尔滨市公务员遴选网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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