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2、报名人员应提交《密山市2017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提供下列证件、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本复印件要求将户主和本人户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各一份;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⑦“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性加分。
3、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三年内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
4、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5、报名地点:密山市教育局人事股(一楼)。
6、考务费用:报名费、面试费免收。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在体检时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
7、报名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报请领导小组确认后,允许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标准化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根据幼儿园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材选用黑龙江省幼儿园用书(五大领域:语言、科学、艺术、健康、社会)教科书,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或QQ群告知考生。
笔试合格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达不到1:3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笔试第二天,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密山市教育局网站()、市教育局办公楼前公示板。
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温馨提示: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妥善保管好准考证,面试时还要使用。
(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理解及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与稳定性、知识面、专业理论知识和举止仪表等,技能包括语言、舞蹈、音乐、写字、美术、器乐等)。
(1)讲故事(20分):内容自选,要求必须使用普通话,时间3分钟之内。
(2)舞蹈(20分):成人舞蹈与幼儿舞蹈不限,时间5分钟之内。伴奏带(U盘)自备。
(3)写字、美术(20分):现场命题,钢笔字、儿童简笔画,时间60分钟。考试机构提供4开画纸和A4方格纸,其他绘画辅助工具材料自备。
(4)弹唱(30分):儿童歌曲一首,钢琴伴奏,边弹边唱,时间5分钟之内。
(5)试讲(30分):现场在黑龙江省幼儿园用书教材内抽取主题,围绕主题自主设计一节情景模拟课,时间8分钟之内。教案用纸由考试机构提供,备课用具自备。备课时间40分钟。
面试总成绩为120分,低于72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或QQ群告知考生。
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拟聘用人选末位总成绩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标准和办法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的规定执行。
七、组织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组织考察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时要求的证件的原件。
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人员。因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时可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签订聘用合同以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组织考察、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考生进行电话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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