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省鸡西密山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50人公告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建设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2014]63号)规定,经密山市政府批准,拟在密山市辖区内公开招聘50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幼儿教师50人,其中:蓝天实验幼儿园10人、太平乡中心幼儿园8人、知一镇中心幼儿园6人、杨木乡中心幼儿园4人、承紫河乡中心幼儿园1人、兴凯湖乡中心幼儿园2人、白鱼湾镇中心幼儿园3人、当壁镇中心幼儿园2人、二人班乡中心幼儿园4人、黑台镇中心幼儿园2人、连珠山镇中心幼儿园2人、富源乡中心幼儿园3人、兴凯湖水产养殖场幼儿园1人、裴德镇新村中学附属幼儿园2人。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志愿服务于基层,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必须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教师职业,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3、具有黑龙江省密山市(包括密山辖区内的农垦系统)户籍;
4、应、往届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幼儿师范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的相关报名资格佐证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者、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者、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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