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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鸡西市中小学校面向社会招聘100名教师公告

2017-07-29 09:19:35| 来源: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黑龙江鸡西市中小学校面向社会招聘100名教师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经鸡西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鸡西市中小学校公开招录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二、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教师100名(《2017年鸡西市中小学校公开招录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录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研究生专业范畴应与本科专业范畴一致。

4、具有报考岗位级别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书。

5、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报考地理教师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服从招录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参加鸡西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从鸡西市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

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在鸡西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在鸡西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

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性加分。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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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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