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待现场确认时通知,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⑴教师、辅导员、干事岗位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申报教师岗位的应聘者为博士研究生的,免笔试只进行面试。
②笔试:笔试根据实际需要,可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入闱面试。
③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聘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应聘者为博士研究生的,直接进入面试不占拟聘人数1:3的比例)。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主要采取授课试讲、述职答辩、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查验科研成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取消录用资格。
④总成绩合成: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申报教师岗位的应聘者为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
⑤按应聘者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应聘者为硕士学位及以下的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申报教师岗位的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辅导员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高层次人才岗位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高层次人才岗位考试只进行面试。
②面试内容: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述职答辩、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能力素质、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③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④按应聘者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进行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录取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按有关要求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其中高职辅导员岗位的录取,总成绩排名前五名为编制内辅导员岗位录取,排名第六名及第七名为合同制辅导员岗位录取。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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