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件一。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9:00-2017年7月28日12: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学院网站首页点击“招聘人才”浏览招聘公告,公开招聘提示性信息同时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应聘者(不含人才引进岗位)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人才引进岗位报名不在报名系统报名,人才引进岗位应聘人员需将简历和学历等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姓名)进行邮箱报名。
3.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
③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向社会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学院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④应聘者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⑤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进行加分确认,否则后果自负。
⑥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
(二)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21日12:00-2017年7月30日16:00。
在此期间,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人事处负责(仲裁联系电话:),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人才引进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将以邮箱的形式进行回复。
(三)现场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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