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招聘160名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满足部分市属学校用人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60人。其中,小学89名;初中61名;高中10名(详见《2017年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报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须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统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七)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三)现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资格审查、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7月21日9:00至2017年7月26日16:00期间,登录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适合岗位。
(三)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为140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7月21日9:00至2017年7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8月1日9:00至2017年8月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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