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的面试采用试讲方式,应聘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教师岗位人员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
应聘学校信息中心架构师岗位者直接进入面试,总成绩由答辩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构成,其中答辩成绩占40%,实际操作成绩占60%。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实际操作成绩由到低分排序,实际操作成绩低于60者不予录用。
5.笔试时间:2017年7月7日。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黑龙江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录取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黑龙江职业学院按有关要求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七)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职工的相应待遇。
(八)档案审查
按照相关规定审查录用人员档案。在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正伦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
邮编:150080
六、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和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
七、本方案由黑龙江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1.黑龙江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2.黑龙江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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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黑龙江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doc
原标题:黑龙江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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