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7年6月26日至7月4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请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准备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岗位。
4、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向社会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学校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工作经历中注明,否则后果自负。
(5)对招聘计划中招聘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学校人事处。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7年7月6日早8:00—晚17:00。
2.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黑龙江职业学院主楼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
3.现场确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各类证书和条件要求材料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等)。
(3)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和有高等职业院校工作经历的应聘者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满足学校2017年招聘计划中所规定其他条件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无需封皮。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4.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的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工作组负责,根据不同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1.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职业学院官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谈、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均可在学校官网“最新公告”栏目查询。总成绩由笔试、面试(试讲)及政策性加分三部分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讲)成绩占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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