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教育局、纪委监察局、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组,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的,按照比例缩减招聘人数,同时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公告。
(3)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核发笔试准考证。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对应试者幼儿教育教学理论及相关基础知识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及加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5倍由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对面试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面试采取微课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岗位的基本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为12分钟。
5、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入政审考核,最后一名人选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考核。政审考核主要到所在乡镇、社区及相关单位了解其政治品行、遵纪守法等影响其担任教师职务的相关情况。
6、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对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进行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不足招考计划时,可以依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7、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期限、劳动合同、待遇
1、工作期限
此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人员为政府购买的固定期限用工,从业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解除用工合同。
2、劳动合同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对被招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装入本人档案。聘用人员档案存于用人单位。
3、待遇
在岗期间待遇,用人单位按城镇企业职工标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应承担部分),劳动报酬每月1800元(含个人应缴纳保险),保险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决定。
招聘过程中如遇到其它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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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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