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大庆市肇州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40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幼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解决我县幼儿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程序和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监督,认真履行程序,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40名。
三、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肇州本地户口(户口迁入必须在2017年4月1之前)、国家承认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从业资格证书;40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受过纪律处分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国家政策行为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四、方法步骤
具体采取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包括微课和才艺)、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由县教育局和具体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为5月22日至26日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为县教育局人事股(肇州县八厂西街360号行政办公区102房间)。
(3)报名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3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同时提交《公开招聘报名表》。
(4)《公开招聘报名表》在肇州县政府网下载并填写。
(5)参加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6)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根据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15]2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实际工作需要,对参加此次招聘的公益岗人员实行加分,根据应试者公益岗工作年限,工作1年以上不足2年的加5分,工作2年以上不足3年的加10分,工作3年或以上加15分。公益岗年限以就业局掌握的为依据。
2、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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