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教师经农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和面试两项考试,成绩合格者以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招满为止。
2.教师笔试:满分分值100分,按60%折合计入总成绩。笔试范围:《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卫生保健知识》、中考水平的语文数学试题。
3.教师面试:满分分值100分,按40%折合计入总成绩。原则上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1)口语表达,自我介绍并谈对幼儿教育及幼师岗位的认识,限时三分钟(10分)。(2)才艺展示:应聘者在弹、唱、跳、画、做(学教具制作)(分值65分)。(3)试讲:应聘者提前1小时抽签选课。课前3分钟说课,模拟上课10分钟,要求制作教学课件辅助教学。(25分)。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个人弃权的依次顺延。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时间: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个人弃权的依次顺延。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和规程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地点:前哨农场医院,要求身体健康,无国家规定的传染病;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农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1.按照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相关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18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农场幼儿园教师待遇,并缴纳五险一金。
七、有关要求
监督举报电话:(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农场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八、其他事项
被录取人员,应尽快提交个人档案供人社局审核,审核合格后开具《就业介绍信》,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就业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前哨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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