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及《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东北石油大学主页()。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和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乐于为东北石油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能,教师岗位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五)国内院校毕业的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及国内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教学秘书及辅导员岗位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次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学位;国内院校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教学秘书及辅导员岗位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学位;硕士、博士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
(六)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经过国内高考,在大学阶段通过联合办学留学或毕业后攻读国(境)外知名大学毕业并取得学位,并且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最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有良好的学缘学科背景,稳定的研究方向,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本领域学术论文,且至少主持或参加1项涉及本领域的国家级科研项目(论文级别及科研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经同行专家认定,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优秀,是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所需人才。
(八)应聘的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九)应聘人员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应聘人员(除外语、体育及艺术类岗位外)英语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也须达到相应水平);或具有1年(含1年)以上国外本专业学习经历(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选聘外语、体育及艺术类岗位人员的外语水平按专业要求确定。
(十一)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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